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2-26 来源:

  为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将县纪委监委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县城市建设中心工作人员高翔违规收受礼品、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进餐费用问题。

  2017年3月至2019年2月,高翔作为县住建局业主代表,受项目施工方徐某委托负责县某道路工程项目协调工作,将协调工作中产生的进餐费0.6141万元由徐某支付。2017年至2020年,高翔先后7次收受徐某为拉近关系所送香烟14条,价值共计0.998万元。2023年12月,高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县公用事业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李华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17年至2022年,李华在担任原县城市建设处副主任、县公用事业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期间,以春节“拜年”的名义5次送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唐某某香烟26条,价值共计2.34万元;先后8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公安县某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某某、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斗湖堤机械站工作人员徐某安排的宴请。2023年12月,李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办公室主任汪磊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问题。

  2018年至2021年,汪磊在担任县城市建设中心副主任和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办公室主任期间,以春节“拜年”的名义4次送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唐某某高档香烟20条,价值共计1.8万元。2023年12月,汪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县市政园林服务中心主任张卫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17年至2020年,张卫在担任原县园林管理局局长、县市政园林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先后11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公安县某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某某、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业务员黄某某、荆州某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老板金某某等人安排的宴请。2023年12月,张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暴露出,在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的凌厉攻势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然禁而不绝,有的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大肆收送礼品;有的纪法意识淡薄,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这些案例警示我们,“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四风”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只能紧不能松,必须常抓长严,久久为功,持续发力。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以自我革命的勇气毅力,以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坚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不断加强纪律教育,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发现就查,把严的态度亮出来、严的标准立起来、严的纪律执行起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形变异。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监督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松劲、不歇脚,聚焦违规吃喝等顽瘴痼疾开展专项整治,对顶风违纪行为下狠手、出重拳,对作风和腐败交织问题同查同治,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要下大力气铲除作风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坚持纠树并举,不断把作风建设向纵深推进。